作者:胡丽波 来源: 公益时报
在2005年12月30日至31日举行的2006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民政部长李学举提出了2006年民政工作的七个重点,其中,“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成为重中之重。
七个重点分别是: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推进慈善事业蓬勃发展;推进城乡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推进民间组织健康发展;推进优抚安置对象基本权益的全面落实;加快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加强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针对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李学举说,2006年,民政机关要进一步健全制度、抓好实施、提高水平、加大投入,加快推进和完善体系建设。着力健全实施各项救助制度。
提到灾害救助,李学举要求,要继续落实《国家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健全灾害管理体制,完善救灾减灾协调机制和灾情会商机制,重点规范省、市(地)、县灾害应急响应程序;加强救灾装备、物资储备和减灾卫星应用系统建设;有条件的地方结合灾后倒房重建改造“茅草土坯房”,改善特困群众的住房条件;继续开展社区减灾平安行活动,全面提高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和综合减灾能力。
关于低保问题,李学举部长说,要规范城市低保的管理、在“应保尽保”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分类救助”,研究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差金额。在农村,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建立制度,尚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继续健全推行特困群众定期定量和临时救济制度。
李学举强调,要认真做好五保供养条例修订出台后的贯彻落实工作,尽快把符合条件的孤老对象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和“按标施保”。
在医疗救助方面,民政部要求城市继续试点、积累经验、农村要加快推进、建立制度。针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问题,民政部将研究配套政策,进行积极主动救助和分类救助,与此同时,民政部将加强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机构设施建设,切实保护流浪儿童合法权益。同时要做好临时救助工作,对城乡低收入人群中有特殊困难者给予及时帮助。
李学举说,2006年,民政部将结合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并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物价上涨因素和各地实际情况,适时提高受灾群众口粮和倒房补助标准,提高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的低保标准和补差金额,提高农村五保对象和孤儿的供养标准,其他救助对象生活补助也要适度调整提高。
李学举要求,各地民政部门积极主动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支持,提高社会救助在公共财政支出中的比例,特别是救助对象人数多、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不足的地区,要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救助资金。注意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广开救助资金筹集渠道。
会议闭幕时,李学举部长在总结讲话中再次强调,要把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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