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晚报1月4日讯为确保市民用药安全,规范药品市场,国家出台“限售令”:今年1月1日起,没有医师处方,患者将不能到药店买处方药。但记者今天上午在药店采访发现,只要你需要,没有医师处方照样能买处方药。
上午8时35分,记者来到新亚汽车站附近的普乐大药房。 “处方药放在哪?”穿过敞开式的药品柜台,营业员将记者带到药房的最里面,“处方药都在这。”在消炎类的柜台前,记者问没医师处方是否可以买处方药,营业员很爽快地回答:“可以呀。”随后,营业员向记者推销起治疗“喉咙疼痛”的消炎药,并顺手拿出一盒“罗红霉素分散片”。记者发现,在该处方药的柜台上方,悬挂着“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的提醒。
据了解,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抗菌素类占了很大比重。上午8时45分,在临泉中路天马大药房抗菌素柜台前,营业员在没有索取医师处方的情况下,就给记者拿了一盒零售价为5元的“头孢氨苄胶囊”。当记者要求开发票时,营业员说只能在发票的品名栏写“药品”,而不能写药品的具体名称。“为什么?”“别的药店也是这样的,怕检查。”在该药房的墙壁上,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使用的警示也成了摆设。
据市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透露,该局要求全市药店对来购买处方药品的市民实行登记。根据国家规定,以前有1万种处方药处于限售范围,但最近国家已将限售药品缩减为11类700多种。到目前为止,该局尚未接到新公布的《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名单》。为安全用药,提醒市民到药店购买处方药时应主动提供医师处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