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6月,随着我市第一次拍卖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槌声落下以来,我市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对经营性土地全部实行了招标、拍卖、挂牌形式出让,到2005年底,全市共出让土地使用权217宗,面积7565亩,成交价19亿多元。 并由此建立了由政府按规划统一收购、统一管理、统一开发、统一供地的良性机制,变原有土地供应的“暗箱操作”为“阳光运行”,有效遏制了土地隐形市场交易。
实行经营性土地招拍挂,能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实现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宏观管理和调控,从源头上杜绝土地批租领域的不公正行为。2002年以来,我市成立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的专门机构——阜阳市土地发展中心具体运作,又成立市地产交易中心,为招拍挂提供了交易地点。3年多来,在交易中心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情景,每块土地在出让前,都在交易中心公布出让宗地的具体详情。而且,在阜阳的主要报纸和国土资源网站上进行公示。交易中心就像一个市场,常年举行交易提示和公告。通过透明的运作,出让宗地的位置、现状、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起始价及增幅、保证金、规划设计的主要指标和出让办法及竞买资格都一目了然。2005年,我市共出让土地55宗,总出让金4.74亿元。这些出让项目全部按照土地市场化运作的方法实施,使我市的土地资源得到最大化利用和配置,也使国有土地的价值在价格上得到公正体现。
据介绍,招拍挂制度的实施一方面使我市的土地供应市场得到规范,同时也使我市的土地利用更加科学化,土地的收储和流转逐步走上良性发展轨道。目前,通过对我市城区的闲置土地、未利用土地、老城区改造需盘活的存量土地进行拉网式摸底,阜阳城区仍有2700多亩土地可以盘活。按照《阜阳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实施办法》,一个科学合理、规划超前的土地供应模式正在逐渐形成。(阜阳市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