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医保,但一些临床需要、价格较高的药品却不能报销,这是一些患者经常遇到的问题。南京市劳动保障局日前公布的新版《医保药品目录》,首次将一批临床需要、科技含量较高的新药纳入医保范围,并大幅增加医保用药范围和零自付药品数量。
与2001年版目录相比,新版医保用药品范围大幅增加,药品总数达到2419种。按药品名称统计,增加了78%,药品剂型增加了112%。一些临床需要、科技含量较高的新药,如一个疗程近10万元的肿瘤化疗药紫杉醇、多西他赛,以及调节免疫功能的药品都纳入药品目录,基本可以满足参保人员的用药需求。
根据有关规定,医保用药分为甲类和乙类,其中乙类药品需要参保人员个人部分自付。从元旦开始,南京对乙类药品的个人自付比例进行了适当调整,将零自付药品数量由100种增加到250种,并将96%的乙类药品的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20%(含20%)以下。同时规定,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病人使用自付比例30%(含30%)以上的乙类药品和自费药品,必须经病人或家属签字后使用,凡未经病人或家属签字使用的,其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由于许多原先需由参保人员个人自费的药品进入了新版《药品目录》,参保人员的总体负担将有所下降。(杨涌 黄红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