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波:上周末,我和女朋友去武隆武仙路办事,回来在武隆新车站公厕方便,但有工作人员收了5角钱,据我所知车站的公厕是不应该受费的。
武隆县府办公室:武隆新车站公厕实行承包经营,收费依据是《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重申禁止公共客运场所厕所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办价格[2001]398号)一文中关于“将位于城乡结合地的长途公共汽车站内厕所免费使用范围界定为持有当日有效车票的旅客”的规定,我县属城乡结合部,应执行上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