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覃丹李媛)昨(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各地“不得以缓解交通拥堵等为由,专门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采取交通管理限制措施。”要求今年3月底前必须完成清理有关限制性的工作。 对此,成都市交管局昨晚作出回应:成都从未限制过小排量汽车,以后也将按此规定,不会对小排量汽车作出限制。
“《道法》颁布实施后,凡符合车辆登记条件的新车,都准予登记、上路。”市交管局相关人士称,对符合新车上户条件的汽车,成都市交管局都未进行过限制。
成都市此前规划:在2-3年内逐步淘汰了1升以下出租车,并且新增出租车都须在1升以上,记者为此又采访了成都市出租汽车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他表示,国家发改委日前出台的这项规定不会对成都市出租车行业造成任何影响。
随着城市的发展,人们对乘坐出租车出行的需求越来越大,乘客更加追求乘车的舒适感、安全感,以前以奥拓车、夏利车为主打车型的出租车已逐渐受到冷落,渐渐淡出市场。“这是消费者需求和市场发展的结果,纯属一种市场行为,与规定本身无关”。他认为国家发改委的该项规定只对北京、上海等城市的出租车行业有所限定,成都不存在这个问题。因此成都市出租车市场不会有1.0排量的汽车充当出租车。
成都市蓉城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马先生也认为:“就算现在放开了小排量汽车的限制,我们也不会买奥拓这些小排量车当出租车,现在的人出门还是很讲究的,奥拓出租车恐怕没有人愿意坐哦。所以这个规定对我们成都应该没有好大影响。”
“限小”·解读
大处着眼推动资源节约
据新华社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4日发布《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要求各地不得以缓解交通拥堵为由,对低油耗的小排量汽车采取交通管理限制措施,今后还要对其停车费给予优惠,引导消费者购买小排量汽车,节约用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对现有规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取消一切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在行驶线路和出租汽车运营等方面的限制。
六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制定鼓励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发展的产业政策。鼓励开发、生产柴油轿车和微型车,以及使用醇醚燃料、天然气、混合燃料、氢燃料等新型燃料的汽车。
业内人士认为,此后一月间,天然气涨价、小排量汽车“解限”等推动节能的措施密集出台,这意味着中国继去年倡导个人、家庭节电节能后,2006年将从大处着眼,以更为有效的产业政策推动资源节约。
“限小”·链接
地区 “限小”政策
北京1999年4月开始,排量1.0升以下(含)禁止上长安街。上海2000年起,1.0升以下不允许通过延安东路隧道,2001年起高架路部分交通管理措施进行调整,2003年增添了新的道路通行政策。
广东2001年8月,1.0升(含1.0)以下将不再核发牌证。2002年5月,出台了限制本市排量1.0升以下车辆上内环路和市区主干道,限制外市籍排量在1.0升以下的车辆进广州市区。
四川成都市2-3年内逐步淘汰1升以下出租车,新增出租车须在1升以上;内江限制面包车上牌;南充限制微面上出租牌照。
湖南长沙市出租轿车排量须在1.3升以上,市区主干道不准微车通行。湖北大部分地区面的不能上牌;武汉市用于出租营运的轿车排量不得低于1.3升。辽宁鞍山、锦州、营口市禁止微车上牌;大连市1.0升以下微车不能进入主干道行驶。大庆出租车更新车型排量须有1.6升以上。
甘肃兰州市不允许面的上牌。
山东济南市新上出租须是排量1.6升以上的三厢轿车。
“限小”·评论
打破狭隘的“土政策”
小排量汽车“解限”问题早已被国家有关部门“三令五申”。然而截至目前,全国仍然有80多个城市我行我素,对小排量汽车的运营和使用横加限制,从中折射出危险的“红灯失禁”现象。因此,表面看,各地“限小”只是一个汽车消费导向的问题,骨子里却折射出地方应当如何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以及如何确保国家政令畅通的问题。
六部门近日下发的文件中也明确指出,前些年,一些地方针对小排量经济型汽车、柴油汽车等制定出台了一些限制性规定。但是“目前这些规定已不适应我国国情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小排量汽车随着技术进步和制造工艺的提高,其重要技术指标已有大的提升。由此看,“限小”政策的产生固然有其历史原因,但随着国情和民情的变化,这种地方“土政策”已经失去了生存的空间,上不合国情,下不顺民意,必须彻底废除。(据新华社)
“限小”·影响
汽车社会二次转型
如果六部门下发的文件能被地方政府不折不扣地执行,各地小排量汽车的使用者将很快受惠。举例来说,在北京,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小排量汽车今后可以堂堂正正地行驶在长安街上;在上海,它们可以光明正大地走高架路了。
解读六部门联合下发的这份文件,其可贵之处还在于与汽车生产、消费、运营、管理、规划等领域相关的部委联合起来,对老百姓发出了国家鼓励什么样的轿车进入家庭的明确信号,为我国汽车社会第二次重大转型提供了一个突破口。(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