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4日电记者4日从中国保监会获悉,为规范保险营销员的营销活动,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保监会最近公布了《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
草案规定,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人员应当通过保监会组织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俗称“资格证”)。保险公司不得聘用未取得“资格证”的人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
另外,草案明确了对保险营销员明令禁止的23种展业行为,诸如做虚假或误导性说明、宣传的行为;给予或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的行为;泄露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公司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行为;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保险赔款或保险金的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