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时报图形 李娟 制本报讯(记者 石峻峰)妻子到国外留学后留在国外,称长期没有和丈夫联系,无法进行正常的感情交流,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便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丈夫却拿出电子邮件证明双方一直有联系,并称当初是自己出资供妻子出国的,要求妻子退还学费。日前,江北区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宣判。由于证据不足,法院没有支持丈夫的要求,判决准予两人离婚。
出国留学后起诉离婚
2003年1月初,家住江北区的陈敏(化名)到英国留学,为期一年。她出国之后不久,丈夫李涛(化名)也因为做生意的原因出国到了柬埔寨。
陈敏学业完成后便留在了国外,由于两人天各一方,两年多的时间没有再见过面。于是陈敏委托了律师向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夫妻间两年多来没有任何联系,不能进行正常的感情交流,夫妻关系已经破裂,要求离婚。
电子邮件作联系证据
法庭审理时,李涛辩称虽然天各一方,但夫妻俩一直都有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联系,并提交了从网上下载的邮件打印件资料作为证据。邮件上的日期显示2003年11月、2004年3月和10月双方有邮件往来,内容大都是相互之间问候以及鼓励的内容。
但对于该电子邮件的打印件,陈敏的代理律师表示,该电子邮件并不是陈敏发给李涛的,而是李涛知道陈敏的邮箱密码,自己给自己所发的邮件。其实,两年多来双方一点联系都没有,即使双方有通过邮件联系,但双方已近三年没见面,缺乏正常的交流,感情已经破裂。
讨要出国留学的学费
李涛在法庭上称,1999年时,陈敏和他一起共事不久,自己和前妻离婚且与陈敏结婚。婚后应陈敏的要求,出钱送陈敏到重庆某大学学习,后来陈敏表示要出国留学,并承诺留学归来后偿还出国的费用。于是自己出资3.5万美元和2.5万元人民币供其出国。后来自己也因为生意的关系出国。虽然天各一方,但他们还依然经常通过电话、电子邮件联系,现在陈敏留学完了想长期留在国外才要和自己离婚。他愿意离婚,但陈敏必须归还他为其出国所支付的3.5万美元和2.5万元人民币。
证据不足丈夫败诉
江北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李涛所提供的电子邮件打印件从来源上看是经过HTML编辑器处理过的文件,而并非直接来自互联网页面。同时,也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该电子邮件的发信人就是陈敏本人,所以法庭对其真实性不予认可。李涛所称为陈敏提供出国留学的3.5万美元和2.5万元人民币费用,没有相关证据证明,也没有证据证明双方曾经约定陈敏出国留学的费用由李涛支付,陈敏留学归来后偿还,所以法院也不予主张。两人相识不久就结婚,缺乏足够了解,没有感情基础,2003年1月以来一直分居,无法进行正常的感情交流,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判决准予离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