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情况专项检查显示
农民减负增收 农业生产发展 农村社会稳定
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近期对河北、安徽等12个省份2005年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结果显示,各地减免农业税等政策落实到位。
这次检查共抽查了24个县(市)、48个乡镇、90个村、440多个农户和部分农村中小学校。据统计,这12个省份2005年共减免农业税135亿多元,已经确定317个县(市、区)为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各省份2005年的财政“三农”支出都大幅度增加,增长幅度大都超过10%。各地在乡镇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也探索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同时,各地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农村呈现出农民减负增收、农业生产发展、农村社会稳定的喜人局面。
这次检查设计的农户调查问卷,内容包括农户基本情况、减免农业税政策落实情况、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一事一议开展情况、家庭收入、最盼望解决的问题、希望乡村干部为农民做点什么等方面。从440份农户调查问卷统计结果看,100%的被调查农户了解今年的减免农业税政策,被调查的种粮农民都领到了粮食补贴,农民从内心里拥护农村税费改革,并希望中央的惠农政策保持稳定。90个村中有21个开展了“一事一议”,解决了一些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难题。搞好农村基础设施、带领群众致富,成为农民最希望乡村干部办的实事。
为贯彻落实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于2005年11月21日—12月5日组织6个检查组分赴12个省份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政策落实、组织保障、综合改革、乡村债务、转移支付、农民负担、粮食补贴、农村投入、涉农收费等十多个方面。记者孙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