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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省民政厅厅长郭有勤
城乡居民生活低保、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自然灾害救助、五保户供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社会互助、城乡医疗救助、农村“五保”和“三无”人员集中供养、廉租住房救助……一张囊括了12个社会救助体系的大网在2005年悄悄拉开。分类施保、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等成为今年民政工作的新亮点。我省全年共下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5.96亿元,已有55万人纳入到了农村低保和特困户救助体系。
2005年12月28日,本报记者就城乡救助体系问题采访了省民政厅厅长郭有勤。
记者:建立城乡救助体系作为今年民政的亮点,在政策制定和实际情况之间是如何衔接的?
郭有勤:我省现在有120多万农村特困户、84万城市低保户,这200多万百姓的生活问题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今年在静乐县的一个五保户家里,炕上就一床破铺盖,那窑洞里的土,大块大块地往下掉,非常危险,看到这些,我心里很难受啊。这促使我们要在建立一个完整的救助体系上做文章。
以前我们的救助都是很零碎的,哪里有困难就救助哪里。而现在建立的城乡救助体系涉及方方面面,多管齐下,在救助方面更系统、更全面、更长效。
记者:城市低保制度实行这么多年了,已经比较成熟,实施“分类施保”对低保户的生活会有哪些改变?
郭有勤:“分类施保”是在应保尽保的基础上,为更困难的低保户进行特殊的照顾。对这些特殊困难的群体,比如大病重病、严重残疾及子女上学、单亲等家庭,在发放低保金时给予适当倾斜、重点照顾。目前,已经有太原、大同、长治、晋城、晋中、临汾六个市出台了市“分类施保办法”,17个县(市、区)出台了县级“分类施保办法”。全省享受分类施保对象达到5万余人。
2006年的低保标准肯定还要提高,而且在“分类施保”方面,我们还要进行试点和探索,加大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
记者:老人一直是社会关心的重点。我省目前有农村五保户10万多人,他们纳入到城乡救助体系后,生活会有什么改善呢?
郭有勤:农村五保户现在主要实行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由于资金不到位等原因,多数地方的集中供养没有“供”起来,现在全省只有1/10的五保户住进了敬老院。
我们下一步的目标是,一个县保证有2到3所中心敬老院,每年搞一批,在“十一五”期间解决农村五保户的问题。
记者:很多人说,农民看病是“小病扛、大病拖”,农村医疗救助能否帮助他们解决看病难的问题?
郭有勤:目前在农村我们推行的是合作医疗,中央拿一部分,省里和市县拿一部分,个人再拿一部分。等到有人需要的时候,再动这笔钱。可是有人连10块钱都交不起,怎么办?农村医疗救助帮你交。得什么病能用这个钱?这个钱能花多少?各地都有明确的规定。我们还把用钱的结果进行公示,让农民心里明明白白。
2005年我省新增农村医疗救助试点县36个,有8个县(市、区)自行开展了农村医疗救助,全省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扩大到79个县(市、区)。到目前,全省有98522人得到救助,累计支出救助资金911.4万元。我们争取在2006年把农村医疗救助体系覆盖到全省的115个农业县、区。
本报记者 马继玲 赵清源/文 孙亮/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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