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铁道部通知,自2006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火车票退票费新制度,其具体规定为:由原来实行的按应退票价计算,每10元(不足10元按10元计算)核收,收费标准为2元/人次,改为按每张车票面额计算,收费标准为20%(四舍五入到元)。
本报讯(记者蒋平华 曾龙辉)自今年元旦开始,我市火车退票费已改按面额计算。
4日上午11时许,为了解火车票退票费制度在我市的实施情况,记者来到桂林火车站售票大厅退票窗口,当时,桂林航专的一个学生正在等待退票。该学生要退的是去武汉的硬座票,票价为54元/张,按新规,手续费为车票实际面额的20%,即每张退票手续费为10.8元。
原来的退票手续费虽然也是按20%计算,但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这样一来,乘客就显得有些冤了。一张票价为11元的火车票,以前是按20元票价的20%收取,即4元,新规实施后,按实际面额的20%计,也就是11元的20%,即2.2元,四舍五入后收2元。按新规,乘客少付2元。
记者随后在桂林火车站候车室随机采访了近10位乘客,他们大多数表示还不知道退票费新制度的实施,当得知新的退票费计算方法后,他们都认为这是一个好消息,同时也可以让乘客少付一笔不合理的钱。
记者调查获悉,从每年的退票情况来看,需要退票的大多是学生,比如今年元旦期间,大概有近300名乘客退票,其中一半以上是学生。据退票窗口一值班人员介绍,从每天退票量来讲,最少也有几十张,多则几百张,平均起来每天有100张左右。
有关人员估算,如果按每天平均退票100张,每张少收1元来计算,车站一年下来要少收入4万元左右。对此,桂林火车站相关人员没有给出具体数据,只表示新规实施对他们影响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