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出租车营运权炒卖
宁波设专门机构透明估价
本网讯 记者陈煜儒出租车营运权自1994年以拍卖、招投标方式投放市场以来,全国各地的营运权价格被私下炒得沸沸扬扬,有的城市最高炒到80多万元,而政府实际上出价在1万到15万元左右。 整治这股“炒卖风”一直是各地交通运管部门极为头疼的事,而浙江宁波市出租车营运权价格评估交易中心的做法,从法律程序上制止了这股“炒卖风”,矛盾纠纷基本上没有了,投资人也不像原来那么盲目地投资了。
记者从主管该中心的宁波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了解到,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宁波市物价局和市交通委员会联合出台了一个《宁波市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权价格评估暂行办法》,规定凡进行继承、转让和交易的客运出租车,必须到政府指定的出租车营运权价格评估交易中心进行评估;不进行评估的,交通主管部门不给办理相关证件登记。评估中心评估出的透明价格,基本上杜绝了运营权的私下炒卖行为。
记者翻阅了这个《办法》:评估附带营运权的车辆价格和营运权价格是该中心的评估内容;有三类出租车及运营权价格必须进行评估,一类是抵押、质押、抵债的,二类是继承、转让、交易的,三类是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办理的抵押、变卖和拍卖的。(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