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常珊珊)4日,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要求,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药品研发机构要在元旦、春节前组织安全生产自查活动,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和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据介绍,省药监局要求自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等特殊药品管理是否到位;厂房设施、生产设备、压力容器及公用工程设备操作规程及安全规章的执行情况及仓储运输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
市民如发现违背安全生产行为可向省药监局投诉,投诉电话:668325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