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5年,办案千余件,大部分是疑难复杂案件,无一错案。其中一批案例,还先后被最高院、省高院、高等院校作为经典案例宣传介绍……办案人就是刚刚荣获第二届全市“十佳法官”称号的玄武区法院民二庭法官刘立柱。
1996年,大学毕业的刘立柱分到了玄武区法院工作。“面对高悬的国徽,我突然感到重任在肩。”刘立柱说。从此,办精品案,追求公平、正义,成了他的追求。
4年后,腼腆的刘立柱,由一名书记员,成长为一名法官。渐渐地,他成长为擅长审理各种疑难复杂的商事案件的专家型法官。
2000年,刘立柱参与审理了全国首例因“转配股”抵债而发生的确认股票所有权的案件。此案是我国证券市场于特殊时期、特殊政策下产生的特殊案例。
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缺少规定的情况下,刘立柱通过认真研究“转配股”知识,把法律原理、社会实践与司法裁判结合起来,依据公平、诚实信用、风险收益共担、意思自治等民法最基本的原则和精神,建议合议庭作出最终判决,在社会上引起极大的反响。包括央视在内的多家媒体对此都进行了跟踪报道。
当年,因该判决被认为是一个“助推证券方面司法保护”的典型案例,而入选最高法院主办的《全国首案案例精选》一书。
2002年,刘立柱作为合议庭成员,参与审理了青岛海信南京分公司诉南京某网络系统公司,因操作失误导致计算机数据灭失引发的赔偿纠纷案件。
当时,该案审理遭遇不少法律空白,但合议庭法官们没有畏难。在刘立柱建议下,合议庭大胆运用法律精神、法律原理,依据计算机应用常识、行业惯例作出判决,既维护了外地客商的合理损失,又促进了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
随后,该案例被《中国审判案例要览》刊载。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夏锦文教授盛赞此案的判决,充分体现了法治精神、创新精神,有助于规范行业行为。
5年来,刘立柱以平均每年办案200多件的速度,审理各种商事案件1000多件,诉讼标的额达4300多万元,无一错案。其中,有52%是疑难复杂案件。熟悉刘立柱的人都说,他外柔内刚。外柔,是因为他对百姓、对当事人从没“脾气”;内刚,是由于他办案有钻劲,对法律很忠诚。
“百姓心中有杆秤,法官心中的天平稍有倾斜,他们会看得很清楚……”刘立柱时常这样提醒自己。
通讯员 赵兴武 崔民 南京日报记者 殷学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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