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31日6时许,幺某和同乡高某、李某匆忙赶到舒兰市公安局报案。
3名被害人称:“我们驾驶一辆帕萨特轿车从北京回舒兰市。刚行至吉舒公路缸窑镇至丰广煤矿路段、距离丰广煤矿1公里处时,一辆白色轿车突然出现,将我们强行拦截。
车上下来5名头戴黑色面罩的男子,其中两人用类似手枪的硬物顶住我们头部,另外3人将车后备箱内65万元现金抢走,之后开车逃之夭夭!”
这可是一起特大抢劫案啊!舒兰市公安局第一时间向监管事发地的吉林市公安局龙潭分局发出了协查通报。龙潭分局、吉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迅速赶往缸窑派出所。但现场的迹象却引起了民警的疑问。“被害人”李某面对民警的质问,他所提供的情况漏洞百出,面部表情极为紧张,很快交代了3人报假案的真相。
原来,35岁的嫌疑人幺某家住舒兰市金马乡,现暂居北京市,系北京房山区某粉灰厂老板。2005年年初,他在舒兰市信用社贷款35万元,用于企业经营。现在还贷期限已到,他却无力还贷,又没有正当理由。3人便密谋以还贷途中被抢为由来拖延还贷。为使谎言真实,他们便向警方报了假案。
据了解,此案是吉林市近年来涉及金额最大的一起假案。嫌疑人幺某和高某因涉嫌妨碍公务,被吉林市公安局龙潭分局治安拘留。李某因情况轻微,在被批评教育后免于处罚。(华商网-新文化报记者 吕金辉) [编辑: 孙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