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5日电
(记者田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出发,明确提出了把‘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各级人民法院尤其是基层人民法院,一定要从维护农村的稳定,促进农业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涉农案件的审判和指导。”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5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提出上述要求。肖扬强调,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加强对土地承包、农副产品购销等各种涉农案件的审理,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肖扬说,在审理因农业现代化而发生的纠纷时,既要注意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又要兼顾农民的长远利益,促进农业经济的产业化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
肖扬指出,在审理农村城镇化建设和乡镇统一规划中发生的纠纷时,既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也要有利于农村的发展。各级法院特别是基层人民法院要加强调查,认真研究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