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是合肥市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政府法制部门,我们就是为优化投资环境提供法律护航,检查督促各级行政机关实施规定行政许可内容,坚持行政执法责任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首先我们要理清行政许可或者非许可的具体内容,进行目录管理。 在政府统一要求下,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对本部门各项行政权力包括行政许可、非许可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法依据进行认真梳理。并将结果在1月底报同级政府法制部门,政府法制部门会同编办依法进行审查并报同级政府审定后,在3月底公布,任何未经审定的执法项目和行政收费都将受到严肃处理。其次是保证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实施行政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原则上,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企业的执法检查每年不得超过一次,法律法规或者省政府另有规定除外。另外,我们还将对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根据他们违反法定义务的不同情况,分别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等处理,并与人事、监察部门建立协同配合的联动机制,涉嫌违反政纪的,提请监察机关予以警告等行政处分。
本报记者 吴朝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