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盗贼周康明入室行窃,逃跑中抓伤房主命根。昨日,忠县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000元。
去年10月19日凌晨3时许,周康明翻窗进入忠县忠州镇巴王支路居民王某家行窃,被睡在床上的王夫妇发现。
王某命根经忠县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为轻伤。昨日法院审理认为,周康明实施盗窃,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人轻伤,构成抢劫罪。见习记者徐其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