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加班费工资等单据别乱丢
高收入市民今起收入开始监控,明年申报漏一单罚一单
【本报讯】(记者王轲真)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已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需要引起市民注意的是,从今年起自己的工资单、补贴单等等收入单据一定要保留完好,留待明年3月前完整申报。 如果因漏掉单据而少申报漏缴,将面临税务机关的处罚。
尽管新个税起征点对深圳没有影响,但由于实施了高收入自行申报制度,而深圳人均收入在全国居于前列,年收入12万元者不在少数,因此2007年申报收入时将可能涉及数十万市民。根据个税管理有关规定,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个人应当在次年3月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全年所得。如果因收集信息不齐而漏报所得,一旦被税务部门查处,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申报的个人,最高将处一万元罚款;而不进行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个人,最高将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五倍的罚款。
据税务专家介绍,深圳市民需要保留的收入信息记录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些收入都被列入申报范围,必须照章纳税。
作为深圳居民重要组成部分的外籍人员,也需要注意个税申报的新规定。按照新的个税政策,深圳市居民国内人员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每月1600元仍维持不变,外籍人员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总额由每月4000元调增至每月4800元。
从今年1月1日起,深圳市的重点行业和企业将率先进入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程序,凡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以及从中国境内二处或者二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收入与纳税信息,将受到税务机关监控。
当然,并非只有高收入市民才要注意收入信息的保留,由于实施了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制度,所有纳税人的收入信息都将被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报送。如果普通收入市民对纳税额存有疑义,可以收集自己的收入所得信息,向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反映解决。
作者:记者王轲真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