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实施意见》全面规范党务政务法务校务医务居务企务公开工作
深圳“阳光工程”保障群众知情权
建立公众评价监督制度,公开工作做得好不好群众说了算
《深圳市“阳光工程”实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市在各项公开工作方面有了一套系统、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这是一种有别于其它省市做法的积极探索和尝试。 昨天,市纪委有关负责人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就《意见》出台的意义、以及措施落实等方面内容作了详细解读。
从3项扩展到7项全面规范公开工作
问:根据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政务、厂务、村务公开的要求,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要大力实施“阳光工程”,请谈谈我市公开工作的现状和迫切需要规范和完善的地方?
答:近年来,我市在政务、企务、居务方面全面推进三公开工作,为我市的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原有的“三个公开”无论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已经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主要表现在:群众关注的一些实质性内容公开的不够,没有建立公开监督评价体系,医务、法务、校务公开等方面的诉求不断增多。因此,对公开进行规范和完善,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
大力实施“阳光工程”,不仅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也是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需要。鉴于此,《意见》全面规范了我市各项公开工作,在原来“三公开”的基础上,拓展为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法务公开、医务公开、校务公开、居务公开、企务公开。同时,对牵头负责单位、责任单位、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单位、公开的重点内容、公开的形式都统一作了规范,旨在重点加强对全市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和集体企业等公共权力运行、公共资源配置和公共服务行为的监督,努力实现阳光管理、阳光执法、阳光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阳光工程阳光设计反复修改20余次
问:“阳光工程”要搞好,首先设计上要考虑周全。你们如何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公开重点,对“阳光工程”进行设计的?
答:去年6月起,为了认真贯彻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大力实施‘阳光工程’”,市纪委专门成立“阳光工程”调研组,进行了认真摸底调查。市直57家局级单位上报了已公开或拟公开事项共958项,召开了有132名各界代表参加的12个座谈会,2次在深圳新闻网上开辟开放性论坛征求意见,先后3次书面征求了6个区、7个牵头责任单位和30多家市直单位修改意见。在反复修改20多次后,又书面征求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各位领导意见。
去年6-7月份,市纪委专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了深圳市实施“阳光工程”民意问卷调查活动。本次民意调查研究分为三个部分:一是政务公开,包括市、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法院、检察院以及街道办,学校、医院以及水、气、电、公交等公用事业单位;二是企务公开,国有企业是调研的重点对象;三是居务公开,除了原来的村务公开内容,股份公司公开监督内容也列入重点。此次活动共发放调查问卷2480份,回收有效问卷2105份,问卷有效率85%。调查结果显示,群众对各项公开内容都高度关注,公开范围已突破原来的“三公开”。为帮助职能部门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深圳还专门聘请行政审批方面的专家进行会诊,并邀请服务对象建言献策,征求了10多次意见。
突出民主监督原则让公众来评价工作
问:坚持用公开的办法解决公开的问题,建立公众评价监督制度,是《意见》的亮点之一,你们通过哪些具体措施来体现这一民主监督的原则?
答:在中办、国办提出的“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三个原则基础上,我们增加了“民主监督”原则,体现了执政为民的宗旨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建立公众评价监督制度方面,我们要求各牵头负责单位和责任单位应重视接受社会评议和舆论监督,主动聘请管理服务对象作为公开工作义务监督员,经常听取意见和调查民意需求,不断改进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本系统、本行业实际,在本单位网站等公开形式上建立所属单位公开工作公众满意度即时评价和结果公开系统,设立公开工作论坛,把评价情况作为行风政风评议的重要指标,每半年在本单位网站和政府指定的新闻媒体上,通报评价结果。
公开工作的好坏,最终是社会和群众说了算。这样做的目的,是让社会和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工作,树立民主监督的权威。
59项重点公开内容集中解决要害问题
问:据了解,你们在摸底调查中,有关职能部门上报了大量公开事项,为什么写入文件只有59项重点公开内容?
答:在制定“阳光工程”方案过程中,我们广泛征求了方方面面的意见,市直57家局级单位上报了已公开或拟公开事项共计958项。之所以只选取了59项重点公开内容,目的是强调这些内容必须公开,不得遗漏。同时,由于文件篇幅有限,不可能穷尽各单位所有公开内容。由于《意见》规定的重点公开内容未包括应该公开的全部事项,所以,各责任单位要以《意见》规定的内容和上级规定应该公开的事项为重点,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实际,将全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事项,以及公开形式、范围、时间等,编制成《公开内容目录》,报牵头负责单位批准后公布,并按目录实施公开。同时,《目录》并非一成不变,各单位要根据工作任务和社会需求变化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目录》,不断扩大公开事项范围。
59项重点公开内容,主要集中火力解决目前一些要害问题。比如,要求学校学位分配必须公开透明,就是要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难”问题;通过公开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药品的进价和售价,以及医院人均门诊费用、人均住院费用、单病种人均费用等方面内容,让老百姓心里有底,明了医院收费孰高孰低,切实解决“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同时,我们将每项公开内容的关键要素具体化,努力使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如规定公开招投标的投标单位、中标单位、中标价格等,确保公开的重点内容的实施不流于形式。
“七大公开”牵头负责单位
在市委的领导下,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法务公开、校务公开、医务公开、居务公开、企务公开的组织实施工作,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厅、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牵头负责。其中,市国资委配合市总工会,具体负责市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务公开工作;各区指定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区属企业和农村城市化后的集体股份公司的企务公开工作。市纪委负责“阳光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并与市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一次“阳光工程”实施情况(各区参照上述组织形式组织实施各区的公开工作)。
作者:本报记者王湛通讯员申季轩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