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06年1月16日至20日举行。为增加市人大常委会议事的透明度,本次会议继续设立市民旁听席,现将市民旁听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旁听名额
本次会议旁听名额10个。 旁听人员旁听1月16日下午第一次全体会议和1月20日下午第二次全体会议,不在会上发言。二、报名条件1、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2、具有深圳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深圳市暂住证,或在本市投资、工作的港、澳、台同胞、外籍人士。
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被剥夺政治权利者除外。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2006年1月9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市民中心A区(东区)南门市人大信访室。
四、报名方法
1、报名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或暂住证、护照等。
2、报名者填写报名表1张,交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一寸(或二寸)照片1张。
3、办公厅将根据会议内容和报名人具体情况确定旁听人选,并于1月15日前通过电话告知旁听人。
200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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