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国务院总理温家宝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这次修改的内容之一便是,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以立法的形式明确素质教育,这无疑有助于改变人们脑海中根深蒂固的应试教育观念。 我想起教育部长周济的一句名言:“素质教育无论多难也要推进”。
要顺利地推行素质教育,我觉得首先得提高教育的素质———当然是指教育从业人员的素质。不如举个美国的“素质教育”例子。《21世纪的教学方法》中,展示了美国女教师的一堂历史课。她首先设置了这样的一个场景:周五的早晨,几个同学的书包柜受到了教师的无理搜查,虽然他们很不开心,因为这属于他们的私人空间。但教师告诉他们:“我是教师,我拥有这样的权利,你必须服从。”在课堂上,教师询问学生的感受,学生抗议教师对自己权益的侵犯,并表示愤愤不平。教师于是联系教学内容———殖民地人民的权利被剥夺了,于是引发反抗。接下来学生们对这个问题的讨论和看法表达了他们内心的理解、同情和正义(自2005年12月29日《中学生学习报·教研版》)。
我想这样的课我们的绝大多数老师做不到,这是我们的教育素质所决定。整天忙着给学生补课、辅导、定复习资料的老师,我们过去总是天真地以为这是“蜡烛精神”,可现在不是这样了。让我们看一个例子,1月2日《现代快报》报道,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的原湖南邵阳县教育局长谢显贵向记者披露了一个教育局长的犯罪“路线图”:一是教育系统一年多达几千万元的基建项目;二是年年都要布置的报刊发行;三是学生的勤工俭学收入;四是各类教材和教辅材料的发行;五是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在该县,教育局长如此“精明”,你相信该县的校长、老师们会纯洁吗?上梁不正,下梁歪。有“放火”的校长,就会有“点灯”的学生。
“谢显贵事件”也从侧面反映出学生权利意识的淡漠。无论是保险还是购买教辅材料,如果学生都有强烈的维权意识,敢于对校长说“不”,那么谢显贵还能这么容易地赚取“回扣”吗?
看来我们离素质教育还有较远的距离。真正的素质教育,首先得让学生摆脱顺从教育,学会维护自己的权利。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