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回欠款千余万元民工上访率降四成王晶赵永明
新报讯【记者王晶通讯员赵永明】日前,塘沽建筑工地综治办公室、工程开发商、承包商、分包商及民工代表联合召开了“塘沽区建筑领域治拖欠保稳定工作会议”。 综治办与开发商、承包商、分包商签订了《塘沽区建筑工地治拖欠保稳定责任书》。
近年来,随着滨海新区的高速发展,塘沽区各种建设工地大量增多,拖欠民工工资及盗抢施工物资等各类治安问题也不断出现,影响到地区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据统计,今年以来已发生建筑工地盗窃案件20余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余万元。为及时化解涉及建筑工地的各种不安定因素,严厉打击盗抢工地案件,经塘沽区委、区政府同意,由公安塘沽分局牵头联合区建委、安监、劳动、环保部门成立了全市首家建设工程综合治理工作办公室。
塘沽区建筑工程综治办成立后,对全区现有的162个建筑工地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根据调查情况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塘沽区建筑工地综合治理达标标准(暂行)》,对工地的消防安全、治安秩序、内部防范、施工安全和环境治理等五个方面制定21条标准,进行规范化管理。并据此对各建筑工地进行拉网式突击大检查,查找各类治安、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全力创建安全、文明建筑工地。指导帮助施工单位做好内部安全防范,在各建筑工地设立综治领导小组,项目经理担任组长。组建专职保安队伍,佩带警棍和胸卡,24小时轮流值班巡逻,加强对保安的培训,维护工地的治安安全。统一将工地传达室改为保安室,悬挂灯箱,安装报警电话。在工地周围,综治办设立了2米或2.5米高的彩板围档,对民工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建筑工地民工住房必须经区建委和分局消防处审批,经审批合格后方可施工。组织用人单位须与民工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参加社保,交纳保险费,不得以任何形式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发生因拖欠出现的民工集体上访事件,一律取消开发商和施工单位的施工资格,勒令退出塘沽区建筑市场。
综治办还定期组织召开工地甲方、乙方、民工队三方清欠工作会议,截至目前已经为民工催欠工资款1524万元。综治办不定期地对工地进行突击检查验收,在综合评定下,塘沽区评选出了20个达标示范工地,由区委领导为示范工地颁发奖牌。综治办成立以来,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起的民工上访人数比去年同期下降40.5℅,建筑工地发案数同比下降3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