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十六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改革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的要求,并将公车制度改革纳入其中。
近年来,要求公车制度改革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公车制度改革之路还有多远?记者就此问题在年关访问了不同层次的人们,“公车制度要改革!”他们来自内心的呼声是如此的迫切……
公车制度变了味
公车,顾名思义就是用公款给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或重要行业和重要的技术人员配专用小汽车,以便利于工作,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果真如此,人们对此举倒也能能理解并觉得情有可原。然而事情并非那样简单。随着这些年来豪华攀比之风盛行,公车制度也越来越变味。首先是公车争比豪华等级,按国家相关规定,不同级别的领导配置不同排量的小汽车,但如今有许多领导配置的公车已大大超过自身级别。当然,一些领导对此也有苦衷。灵川县某乡领导向记者诉苦说:“如今你开个吉普车去联系工作,谈招商项目,人家会另眼看待,会怀疑你的经济实力。”没办法,许多乡镇领导也攀比小汽车等级,你开普桑,我开帕萨特。经济实力有限,实在没办法的,找一辆二手的丰田车翻新抛光一下,总比没车的或低档车强。
二是慷公家之慨。市区某城区机关一司机几乎每天下班后都无法与家人正常吃饭,原因是一、三、五晚上将要开公车陪领导去打球;二、四、六晚上也多是开车送领导去游泳,去应酬。至于油钱嘛,该司机说,“领导有的是权,批的是钱,花的汽油是不值什么钱。”但旁观者了解情况的感触就是:这些行为都违背了公车使用制度的初衷,也超越了公车使用的范围。这个机关的另一位司机班某也说,配公车本来的目的是提高工作效率,但许多公车用在非工作时间,甚至是私用,说实在话是滥用纳税人的钱。
三是为了攀比买车而不顾员工利益。在市内某事业单位,记者了解到,该单位领导一直强调本单位经济紧张,国家规定的补贴多年都发不起,但领导却连续置换了三辆小轿车。群众气愤地说:“职工拼命干,赚上几十万;买个‘乌龟壳’,充当王八蛋!”由于在公车问题上不按规定办事,领导在群众中毫无威信。有一次该单位领导在全单位员工会议上批评某些员工利用扭松家里水笼头滴水的方法占公家便宜,有职工当即反问:“你用的公车轮子一转,究竟花了多少钱?与你慷公家之慨相比,员工占的小便宜算啥?”结果该领导无话可说。
从事党建工作研究的某校教员李某和记者交谈这个问题时深有感触地说:“公车超标使用及滥用,超越了公务费用的使用范围,实践证明它是一种助长不正之风和特权思想的土壤。如果说这种制度的存在让滥用职权有可乘之机的话,那么就有改革的必要了。实际上许多地方已经改革或正在改革公车制度。”李某还说,超标使用和滥用公车,实际上也是以权谋私行为,不但影响到党的廉政建设,也影响党在群众中的威信。
公车制度造成特权行为
公车制度因不但不适应现实改革的要求,还造成许多特权行为。在桂林市许多停车场点,人们普遍反映说,最不讲道理,最不守规矩的就是公车。例如去年11月12日在市内某花鸟市场,记者看到一辆车门上喷有“治安巡逻”字样的无正式牌照面包车,司机硬是和停车场看护员顶撞,只是为了不交区区3元钱的停车费。事实上,这辆车当时根本就不是在执行公务,而是带人来花鸟市场买东西。
公车的特权还表现在一些部门的领导专车上。秀峰区中心广场老人文明服务志愿团的成员,是自发为维持市区文明卫生秩序而义务工作的,这些老人的一致印象就是一些部门领导的专车常常不遵守交通规则乱停放,当他们上前劝阻时,这些专车司机还抱着一种满不在乎的态度。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正是由于一些公车滥用特权,也让一些人占了“空子”。如在桂林施工的湖南某包工头买了一部豪华越野车,自以为很了不起,于是自制一块“执法检查”的牌子放在车前方玻璃上,想一路招摇撞过收费站,还好被他人揭穿。
公车制度弊病带来的改革呼声
采访中记者遇到这样一个例子,某单位公车管理制度明明有这些规定:凡公事用公车,办事后当天必须将车开回单位车库,不能将车开回家或在外停留;凡需要开公车出差离开本市并在外住宿,需经审查属必要经批准才能行之。但由于该单位领导违反规定,一到晚上,该单位没有几部公车返回单位,到了周末,单位里根本找不到一部公车,有的领导甚至还将单位公车借给别人开,用公车去充当私人的人情。这件事在该单位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
某城区机关工作人员刘某对记者说:“现实中,还有许多贫困人员,还有吃‘低保’的下岗人员;还有失学儿童。而且我们还不是经济大国,但为什么一些基层单位领导的坐骑竟然比德国原总理施罗德的还要高档呢(刘说报上介绍德总理施罗德自己用的是旧桑塔纳)?一方面,这说明我们的公车制度有弊端,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我们的公务人员廉洁意识不强。”
某企业管理人员张某认为,现在的公车制度是个“无底洞”,其庞大的开支是企业的重负,有些机关连没有必要配车的科室也配了。公车制度确需改革。
全州县某单位一工作人员说,公车多了,让许多乡镇干部成了走读干部,群众有急事想找都无法找到。该工作人员还说:“当然,现在条件比过去好,那些担负特殊职责的行业为提高效率可以配专车。诸如公检法、防洪抢险、救灾治疗救护等单位或机构都应配专车,但领导个人的专车就没有必要地不分财力情况一律人手一辆。应将财力用到发展经济上来。”
采访中,受访的人员无论来自哪个行业,虽各抒已见,但共同的看法就是公车制度改革越快越好,同时多数人赞同按不同职务、工种需要每月发交通费,从而削减公车、特别个人专用公车数量,以让更多财力用到真正急用的地方,以促进廉政建设。
那么,在桂林本土,公车制度改革路还有多远?据了解,有的单位对此无动于衷,有些单位正在酝酿之中,有的已经付诸实施。虽然后者仍是少数,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相信这个数目会越来越多。
市民阳某认为:“有勇气来改变应该改变的事情,这应是我们对待公车制度改革的正确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