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5日讯(记者马继玲)垃圾作为城市固体废弃物的主要成分,如果处理不好将严重污染环境。今日,记者从太原市政府获悉,2005年太原市征收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已达4002余万元,比2004年多了1000多万元,征费数额和征缴率都走在了全国前列。
太原市从2004年正式开始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当年征收了3100余万元,返还城区1146万元用于垃圾处理。
2005年,太原市在2004年基础上,又开征了长途客运的垃圾处理费,同时对城区和煤气公司征费进行督促检查、考核、评比。截至2005年年底,已完成征费4002余万元,确保了城市生活垃圾的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