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芸通讯员李文)冒用他人身份证至社保卡网点补办他人的社保卡,继而去药房狂购药品再转卖以牟利。本市无业人员沈旭峰以这种方式在短短两个多月里将12名被害人的社保卡内金额消费一空,共诈骗2万余元。 昨日,沈旭峰被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逮捕的同时,检察机关也向市社保中心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堵漏建制规范管理,防止类似情况发生。
33岁的沈旭峰曾因多次盗窃、诈骗被判处刑罚。有一次,他听说用他人身份证可补办他人社保卡,遂萌发以此诈骗钱财的想法。2005年10月,沈旭峰在大洋桥地摊市场内通过非法渠道购得一张“唐×”的身份证,而该身份证是失窃后被犯罪分子丢弃的。随后,沈在拨打医疗保险咨询服务电话查询卡内个人医保资金余额后,便拿着唐某的身份证至社保卡网点补办社保卡。之后,他当日就连续在多家药房购买药品达4000余元。
而这张身份证的真正主人唐某在去年11月7日因感冒到医院就诊拉卡时,发现自己社保卡上已一分不剩,到社保中心询问得知,自己的社保卡被人补办过,顿时傻眼的老唐马上报警。警方很快将沈旭峰捉拿归案。
经查,自2005年10月至归案前,沈旭峰用同样手法共冒领了12人的社保卡,造成这些受害人医保个人资金损失24000余元,而沈将购买来的药品再以低价卖给流动药贩,套取来的现金已挥霍殆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