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采购数千件古生物化石到美国销售
全国最大宗古生物化石走私案宣判
朱春林等6名被告人被判二至八年有期徒刑
本网北京1月5日讯 记者蔡岩红李建平由杭州海关查获,本网从案发时就一直跟踪报道的建国以来最大一宗古生物化石走私案终于有了结果。 今天,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走私、倒卖文物罪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朱春林等6名被告人二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
据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加拿大籍华裔、现年46岁的该案主犯朱春林,从2003年起,纠集其侄子、被告人朱小刚等人在国内采购古生物化石走私到美国销售。2003年4月和10月,被告人朱春林多次购买潜龙、满洲龟、鹦鹉嘴龙等古生物化石,并将其夹藏于装载根雕奇石等货物的集装箱中走私出境。
2004年4月和5月,被告人朱春林、朱小刚、于丽春等人又先后到辽宁锦州、广西桂林、上海等地购买了鹦鹉嘴龙、茂名龟、剑齿虎头骨等一批古生物化石,并将购得的化石存放于其外甥、被告人陈志根在浙江义乌的根雕厂内。11月份,被告人陈志根等人以木雕等工艺品为掩护,将该批化石夹藏其中装入集装箱,并以“木制工艺品”等名义向海关申报出口至美国,后被杭州海关所属金华海关缉私分局在宁波北仑口岸当场截获。
经中科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鉴定,该批1141件化石中共有三级化石489件,相当于三级文物;一般化石597件;其余化石48件。
2004年6月和9月,被告人朱小刚、于丽春将购买的贵州龙等化石,倒卖给魏木红、赵兴波(均另案处理)。当魏木红将其中8条贵州龙化石邮寄走私出境时,被上海海关缉私局查获。经国土资源部委托的专家组鉴定,该8条贵州龙化石中有7件系三级化石,相当于三级文物。
2004年9月,被告人于彦君将一批潜龙等化石倒卖给魏木红。经中科院南京地质古生物所鉴定,该批化石中的81件潜龙为三级化石,相当于三级文物。
案发后,金华海关缉私分局从多处将被告人朱春林等人走私、倒卖及收购、转移、非法藏匿的各类化石2925件予以扣押,上述化石均禁止出口。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春林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送国家禁止出口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出境;被告人朱小刚、于彦君等人明知被告人朱春林购买化石用于走私出境,仍向其出售、介绍或帮助收购、保管、偷运出境,其行为均已构成走私文物罪。被告人朱小刚、于彦君、于丽春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其行为均已构成倒卖文物罪。
据此,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走私文物罪,判处被告人朱春林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以走私、倒卖文物罪,对其他5名被告人判处了二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三至十三万元人民币不等的罚金。对扣押在案的各类化石及供走私所用的木雕、树脂等工艺品予以没收上缴。(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