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公厕难倒一个市政府
陕西省韩城市公厕拍卖风波调查视点调查
导读
一处公厕拍卖,引发一起行政诉讼、一起民事诉讼、一起行政复议。讼累,根源何在?围绕公厕用地土地权属,出现3份“孪生”合同。 孰真孰假?10万人口的城市只有4个公厕。一千多个日子过去,老百姓上厕所难问题要到何时才能解决?
本网记者 台建林
2005年的最后一个夜晚,陕西省韩城市,大雪覆盖了大街小巷。
老张从乔南路匆匆走过。此刻,他内急,但寻觅不到公厕。路过自来水厂大门口,他愣在那里:3年前,这里还有一处公厕,如今公厕不见踪影,却盖起一座宾馆,灯火辉煌。
“新经营”失败
2002年8月27日之前,韩城市新城区近10万人口,只有4处公厕。从理论上讲,平均每1个公厕要应付大约25000人的使用。如果到了旅游旺季,或者花椒采摘季节,流动人口大量涌入,这个比例就悬殊更大。
韩城市政府现任常务副市长张建华回忆:“太困难了!不只数量少,那些公厕还都是旱厕,卫生差。我们决定拍卖公厕的部分土地使用权,用这部分收入来增加公厕数量,改善公厕环境。在当时,这要算个经营城市的新尝试。”
当年8月27日,新城区的4处公厕被全部拍卖。
拍卖时有以下两个主要条件,或者说目的:竞得人必须在2003年7月底前,将改建或重建之后的公厕交付使用。竞得人可以“按附属式公厕设计建设”,即除保留公厕之外,还可建筑其他营业设施。
如今,三年多时间过去,直到2005年的最后一天,行人老张内急时刻,依然在乔南路找不见公厕。
如此“经营城市的新尝试”,显然不能算作成功。
“扯不扯结婚证没意义”
被拍卖掉的4个公厕中,以黄河大街上客运总站旁的公厕最具代表性。到2005年底,围绕这个公厕,已经产生过1次行政诉讼,1次民事诉讼,还有1个行政复议正在进行。
2002年,韩城市民杜振刚以68.9万元竞得这个公厕。市城建局随即发给他《建设规划许可通知》,允许他盖一座5层楼。
楼房刚一开工,客运总站就出面阻挡,说公厕用地的使用权是他们的,并拿出土地使用证。
杜振刚赶紧找到拍卖方———韩城市城建局,得到的答复是:没问题,公厕用地是城建局的,一切手续都完备。
2004年8月30日,客运总站向韩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市城建局向杜振刚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
客运总站举证:1994年,客运总站即征购现有地块,包括公厕用地。
1998年,获得“韩国用1998字第00072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韩城市城建局则辩解:早在1992年,市政府发出“韩土建(1992)14号”文件《关于黄河大街公厕征用土地的批复》,批准此处公厕地块由市城建局征用,建设公厕。
尽管手持批复文件,可城建局并未取得土地使用证书。城建局副局长孙建明对此解释:“这不影响啥。就像两人处对象,已经公开住在一起了,扯不扯结婚证有多大意义?”
法律可不这么认为。2004年10月10日,韩城市法院作出判决:撤销被告城建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
城建局败诉。
诉讼声中,杜振刚的5层楼落成。但他从韩城市国土局拿不到土地使用证书:因城建局和客运总站都对这块公厕主张自己的权利,土地存在争议,不能办理手续。
麻烦似乎没有穷尽
2004年11月2日,经市政府协调,客运总站同意将原登记在自己土地使用证范围内的部分土地转让给城建局,并收取转让费68.9万元。
楼,已经盖好;钱,客运总站已经收下。纠纷似乎告一段落。包括常务副市长张建华在内,韩城市很多干部以为,此事“已基本过去了”。
然而不久,客运总站又提起诉讼,告杜振刚在施工中擅自扩大使用面积,超出协商面积一百多平方米,请求法院判令杜拆除建筑物并恢复原状。
说到底,还是土地权属不清。
诉讼正在进行中,2005年11月24日,韩城市人民政府发文“韩政字(2005)50号”,注销了客运总站的“韩国用(98)字第000726号土地登记”及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客运总站职工一片哗然。“市政府所注销的土地登记,不仅是公厕用地,还包括我们已建成使用十年的家属楼用地,”客运总站站长张民权甚至认为,“市政府这是釜底抽薪,要彻底剥夺我们在公厕问题上的话语权”。
“烦根”何在
追溯“烦根”,其实只有一桩:这块公厕用地的土地权属究竟归谁?客运总站,还是城建局?
由此上溯,2002年决定拍卖公厕时,韩城市政府曾经出过一份会议纪要,要求拍卖操作单位———市城建局“弄清土地权属”。可惜的是,这个纪要未能得到执行。权属问题尚未弄清楚之时,公厕已被匆匆拍出。
3年讼累,没有平息的意思。
韩城市人民政府出台“韩政字(2005)50号”文件,注销了客运总站国有土地使用证书。文中称“登记机关误以申请面积颁发了土地使用证书”。也就是说,当年韩城市国土资源局发错了土地使用证书。
国土局究竟错在当年,还是错在眼下?该局地籍科科长王选成说:“确实是当年错了。”他拿出一份城建局的征地合同。奇迹出现了:
黄河大街公厕地块,1993年前后还在新城区董村名下。谁征地,谁必有合同。颇具戏剧性的是,围绕同一块地皮,至此出现3个版本的合同:
———客运总站提供过一份征地合同;
———城建局在应对行政诉讼时,向法院递交过一份合同;
———如今,国土局也拿出一份城建局的征地合同。
3份“孪生”合同,各不相同,其中必定有真有假。孰真孰假?人们似乎还没来得及辨别,国土局草拟的文件,已经报送市政府审核。而市政府也以最快的速度予以放行。
急匆匆出台的50号文件,又惹事端:2005年12月9日,客运总站向渭南市人民政府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请求撤销这份文件。
韩城市政府一位负责人对此倒没有多少心理负担,他说:“如果我们错了,就让渭南市政府撤掉(我们的)50号文件好了。”
何处得“方便”
3年前,公厕拍卖时,当地电视上有声有色,报纸上连篇公告,煞是热闹。如今,这热闹早被公厕周围的老百姓忘却;不能忘却的,只剩下“方便之处”的越来越不方便:
———在黄河大街客运总站旁,公厕已被改建成5层楼,小小的“WC”门面缩在大楼背街一角。车站、码头,最是人稠。就见这公厕门口常常挤着一疙瘩人,急急火火地骂娘。人再多时,就往客运总站办公楼里窜,一阵阵“咚咚咚”脚步声,惹来楼里工作人员几许白眼,几声呵斥;
———在乔南路自来水厂大门口,公厕已被一座宾馆取代。你要在街面上寻找公厕,就得掏一根烟卷,问门房的大爷,问街对过小卖部的老板。他高兴了,才给拿手指头戳一戳宾馆背后。你硬着头皮,在两堵墙里挤去,像钻迷宫一样寻到公厕,却见铁将军把门:此处公厕尚未启用;
———在状元街和陵北小区,旱厕还是那个旱厕,距离老远就能嗅得到浓浓的臭味。
4个公厕周围的住户隐约晓得,几个“公家单位”为了公厕用地争来斗去。他们哪里知道,围绕这些公厕,诉讼、复议似乎要旷日持久地进行下去?
经年在陵北小区贩菜的老李,3年来一直对身旁这个公厕疑惑不解:“咱老百姓其实也就两件事:一个‘进口’问题,一个‘出口’问题。你说政府当初倒是想给咱办点好事的,可这么些年咋就解决不了一个厕所问题呢?”
编辑手记
10万人口的城市只有4个公厕,这本身就是行政部门的失职。而拍卖公厕的新尝试又带来无休无止的麻烦,也还未解决老百姓“上厕所难”问题,这又不得不让人对有关部门的行政能力和行政水平产生怀疑。透过3份蹊跷的“孪生”合同,我们还应思考的是:如果有关部门都能依法行政,这些问题还会纠缠这么久吗?
依法行政,不能只是说说而已。(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