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书喜)去年12月26日,临高县东英镇兰刘村委会罗堂村发生一起恶意毁坏经济作物的案件,罗堂村村长王某某雇一辆耕地拖拉机将承包户王育强种植的50多亩、价值6万多元的南瓜犁掉,并带领十几名村民用镰刀将南瓜藤割断!
当天下午,记者赶到现场采访。 记者看到,南瓜地已犁得干干净净,铺在地上的灌溉水管被砍断成一节节,一个个有五六斤重的南瓜被砍数块。王育强说,26日上午9点左右,村长某某带着十多人,开着一辆耕地拖拉机来到他的承包地旁,他见势不妙,骑着摩托车到东英派出所报案去了。爱人符梅灵和儿子留在南瓜地。王某某指挥耕地拖拉机强行将承包地出入口处的木门撞开,开进南瓜地里。看着即将收获的南瓜将要毁于一旦,符梅灵急了,躺在车轮底下。几个人冲过来,硬是把她拖开,拖拉机开进了南瓜地。符梅灵数次冲到拖拉机前不让犁,均被对方拖开。最后拖拉机司机怕出事,将车开出了南瓜地。
不久,东英派出所的民警赶到了现场,村长某某等人便散开了。等民警走后,王某某再次带领十几名手持镰刀的村民闯入南瓜地,砍断灌溉水管和南瓜藤。
王育强说这块南瓜地有100亩,上世纪90年代由外地人来跟村里承包,经营失败后,一直荒着。2001年6月1日,王育强跟村里签订承包这块地的合同,双方约定,承包期为30年,每年每亩租金30元。从去年5月开始,个别村民想把这块地收回。去年6月是交租金的时间,王育强把两年租金6000元交给村长王育超时,王育超却不收。无奈之下,王育强将这笔钱交到临高县公证处。
去年7月,该村选出了新的村长王某某。王某某上任后,在没有跟王育强解除承包合同的情况下,于同年9月29日,把王育强正在承包耕作的这块地转包给外村人郑某。
为了要回这块地,村民向临高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本村及村长王某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该村与王育强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法庭本定于去年11月23日开庭审理。但开庭的前一天即22日,村民到法院撤诉了。
记者随后到村里想采访村长王某某,其儿媳妇说他不在家。
据了解,这起恶意毁坏经济作物的案件已引起东英镇委镇政府及派出所的高度重视,镇派出所已对此案展开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