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1月6日电(李云华、沙志鸿)1月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近期两起煤矿重大事故的通报》。通报说,2005年11月11日,宁夏汝箕沟矿区大岭湾灭火工地发生放炮事故,3人死亡;2006年1月4日,贺兰县无烟煤矿露头煤治理工程施工现场发生山体滑坡事故,4人死亡。
通报说,这两起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了有关地区和单位对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关于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决定不力,在整顿措施方面还有严重的漏洞。
宁夏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有关部门对上述两起事故迅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查处,对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责令贺兰县无烟煤矿停止全部露头煤治理工程施工作业。宁夏煤业集团要负责对矿区灭火工程项目,制定严格的灭火工程管理制度,坚决制止以灭火名义进行非法开采的做法。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吸取血的教训,引以为戒,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