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车超速,吉AP8813,车速110公里/小时,灰色现代!”“明白!”昨日,一辆带有“电子警察”的巡逻车停在102国道1082公里处,正对进入长春市区的车辆进行车速测量。这辆轿车飞速地驶向市区,在长春市交警支队交通治安巡逻大队安龙泉巡逻中队门前被交警拦住。 “我的车没超速啊,你们是不是弄错了。”司机说。“‘电子警察’已将你当时的车速和车号全都记录下来。”
据安龙泉巡逻中队栾庆文中队长介绍,为了确保春运的顺利进行和公路沿线两侧4万余村民的人身安全,从3日开始为期一周的治理超速行车检查。
102国道长春市区这部分要求限速是70公里/小时,而“电子警察”设置测量的标准是80公里/小时,如果车速超过这个标准的车辆,“电子警察”将会自动抓拍,同时计算出违法程度(假如当时的车速是120公里/小时,计算方法是用120减80最后除以80,得出的数字就是违法程度)。如果数字低于20%,将给予50元的罚款;如果数字在20%至50%之间,将给予200元的罚款;如果数字在50%至70%之间,将给予1000元罚款并缴销驾驶证;如果在70%以上,将处以2000元罚款同时缴销驾驶证。
截至昨天16时许,一共查出超速行驶的违法车辆33辆,其中有两辆车的违法程度已经超过了50%,也就是说这两位驾驶员将面临1000元罚款和缴销驾驶证处罚。
1月3日查获的部分违法车辆情况
速度(公里/小时) 车号 驾驶员姓名 违法时间 违法程度(%)
126吉A79918 李海峰 9:29:22 57.5
122吉AM9855 司机已逃逸 14:38:39 52.5
115吉A78137 刘治富 9:39:28 43.75
110吉AP8813 于秋实 13:57:52 37.5
102吉A53222 赵宪臣 13:59:11 27.5
106吉AL2010 庞关青 14:12:41 32.5
98吉AR0160 梁亚洲 15:34:08 22.5
交警希望违法车辆的驾驶员能够主动到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治安巡逻大队(长春市南关区西三道街639号)接受处理。备忘录市区各公路限速情况(路段有限速标志除外)302国道(兰家附近)限速80公里/小时105省道长白公路限速80公里/小时105省道长郑公路限速70公里/小时102国道南段限速70公里/小时302国道(长吉南线)限速80公里/小时(从东方广场
至三道镇限速40公里/小时)长石公路 限速70公里/小时( 新文化网 记者 刘中全) [编辑: 孙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