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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去年12月对瓶装液化气实行价格干预后,广东省物价局今天(6日)再次出台措施,加强对液化气流通环节的价格监管。省物价局表示,据他们了解,广州市的四大燃气公司,现在仍在执行瓶装气每瓶95元以下的“呼吁价”。
省物价局副局长马壮昌说,去年12月的价格干预取得初步成效,目前全省各地的瓶装气价格走势平稳,昨天(5日)平均气价为每瓶93元7角。针对市民近日反映的“广州市内有供气商暗中升价,瓶装气最高突破一百元一瓶”的情况,省物价局负责人说,升价的是四大燃气公司以外的少数企业(采访:据我们所知,四大燃气公司仍然在执行这个价,但不是全市的气都是这四大燃气公司供的)。省物价局新出台的四项措施,主要是加强对液化气流通环节的价格监管:从进口商或炼厂进货后,直接销售给最终用户、非零售商、其他批发商的液化气,进销差率分别不得超过7%、3%和2%。从进口商或炼厂以外的其他批发商进货后,直接销售给最终用户、零售商的,进销差率分别不超过5%和1·5%。零售环节批零差率不超过4%,而且每次调价的间隔时间不能少于7天。违反规定的企业最高会被罚款20万元(记者现场:另外,液化石油气的送气费也首次被省物价局列入监管范围,根据送气距离远近、楼层高低和送气仪式严格核定了送气费标准,不允许经销商通过提高送气费标准变相提高气价)。物价局从今天(6日)起,还向各大液化气进口商和炼厂派驻价格监察员,将企业购买、销售、存货的数量和成本、价格的执行情况,每日以书面形式上报物价部门。省物价局方面强调,临时干预措施只是对瓶装气价实行适度干预,并不是限价,目标是既保证市场供应,又保证气价基本平稳。(胡筱戈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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