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胡笑红来源:
本报讯 (记者胡笑红)昨天,法国鳄鱼代理律师白刚对外公布,法国鳄鱼起诉销售新加坡鳄鱼产品的武汉、北京商场官司获胜。
白刚介绍,2005年年底,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法国拉科斯特衬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科斯特公司)诉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世贸广场购物中心(以下简称世贸广场)商标侵权一案做出终审判决,依法驳回了世贸广场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
据介绍,拉科斯特公司是国际知名品牌鳄鱼图形商标的专用权人。2004年初,拉科斯特公司发现世贸广场在其经营场所内大量销售仿冒该公司鳄鱼图形商标的钱夹、腰带、公文包等产品,遂于2004年9月13日以商标侵权为由,向武汉中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世贸广场侵权行为成立,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23万余元。对于一审结果,世贸广场表示异议,并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世贸广场销售的涉嫌侵权产品上的鳄鱼图形商标与拉科斯特公司的单条鳄鱼图形商标主要是朝向不同,其余部分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有关朝向问题在实际使用中不会成为影响相关公众对商标认读和记忆的因素,因此该案被控侵权标识的使用足以造成消费者的混淆。世贸广场作为一家大型商场,对于该商场销售的商品使用的商标是否合法并未尽合理的注意义务,应当承担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白刚表示,状告商家也就是要间接表明新加坡鳄鱼的侵权行为,从而为公司正在状告中国国家商评委的官司增加获胜的筹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