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之前发证结束
小包装有防伪标签
不能跨区域销售
2003年前货品禁售
记者 杨飞越 通讯员 周承家 芦绪华
本报1月6日讯从6日起,济南市安监局开始为全市总共1912家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发放零售许可证,济南限放区内(绕城高速内)零售网点817家。
从去年9月份开始,济南市安监部门就启动了烟花爆竹的批发、零售申请工作。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共有2188家网点申请零售,其中限放区内945家。经过严格审查,最终1912家取得了零售许可证,其中限放区内817家。1月15日之前,发证结束。
今年按照济南市的规定,所有销售的烟花爆竹必须在单件或小包装上逐一加贴安监部门的专用防伪标志,并标注批发企业的名称,以便消费者辨别。但是,2004年、2005年2月底前购进的烟花爆竹,已经加贴公安机关防伪标签的依然有效。
济南市烟花爆竹销售区域分为:限放区、章丘市、历城区(限放区外部门)、济阳县、商河县、长清区、平阴县7个销售区域。不同销售区域实行不同的防伪标志。为防止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流动储存和销售所造成的不安全因素,从今年起济南市实行区域内封闭安全监管。
济南市规定,批发企业2003年以前购进的烟花爆竹,凡不符合《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准销售,由企业自行销毁。另外,济南市还首次设立了19家常年烟花爆竹零售点,以满足礼仪、庆典等行业的需求。
今年春节济南市共有17家批发企业申请烟花爆竹的批发许可证。据悉,2005年12月27日,济南市所有企业的批发许可证就已发放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