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各家超市散装食品都连包装袋、包装盒一并称重;律师:此行为损害消费者知情权
本报讯首席记者潘琳元报道超市出售水果、蔬菜、鱼肉等食品时,一般都要用包装袋包装好,非常方便。但是这些包装袋并不是“免费”的,而是按照商品价格“卖”给了消费者。
顾客质疑:称重为啥不扣除包装袋重量
近日,李女士与老伴到大福源超市购物,挑了个柚子称重,售货员说:“套上塑料袋再称,要不然标签没地方贴。”李女士没办法套上包装袋。称重时,李女士问:“塑料袋不去重量啊。”售货员不屑地说:“一个塑料袋有什么好计较的。”李女士说,她常年在重庆工作,重庆超市称量大塑料袋扣4克,小塑料袋扣2克,电子秤直接扣除。
记者走访:大超市散装食品都带包装袋称重
近日,记者走访新一佳、大福源、百盛等超市。这些超市在销售散装食品、散装水果蔬菜时,都连包装袋一并称重。在大福源超市,一名售货员在计价过程中没有扣除包装袋的重量。包装之后标签上显示重量是1.856公斤,去掉塑料袋电子秤显示1.852公斤,相差4克。
杨先生在超市买了鸡蛋、黄瓜、核桃等七八个塑料袋的东西,杨先生说,一个塑料口袋不值几个钱,但这4克包装袋重量按鸡蛋或核桃的价格算不太合理。
内幕:超市“卖”包装袋赚钱不少
一个轻薄的包装袋确实没什么重量,但跟着商品的价格一起算账就不一样了。例如,河蟹每公斤50元,一个塑料袋按4克算,买一公斤河蟹,塑料袋就要搭上2毛钱。
一位曾在超市工作的人说,超市利用商品包装赚钱,已不是什么秘密。经过超市分装的水果、食品等,都是连包装一块计重的。这些重量极小的包装袋和包装盒,如果一个按三四克重,每天用去100个就是300—400克。据悉,一些大超市每天用量在几万个左右,按每个几分钱计算,一天就是数百元。如果用于包装价格不低的海产品、进口水果等商品,超市就更划算了。
超市:没想过塑料袋该扣重量
记者采访了鞍山几家超市经理,他们均表示,没想过塑料口袋应该扣去重量,塑料口袋本身也没几克,不值得一提,但会考虑尽快完善称重状态。
消协:此行为属缺斤少两
鞍山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梅春发说,商家出售的是商品,如果口袋算重量的话,相当于缺斤少两,超市的行为不妥。
律师说法:超市这种行为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对于超市这种不扣除包装重量的做法,弘扬律师事务所刘海波律师认为,超市的这种做法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超市或商场可以选择有偿提供包装袋,不该将包装袋含在商品重量,再以商品的价格计算。如果单独计算的,应该在商场显著位置明示,消费者有知情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