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月6日讯(记者曾苗)今天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工委领导和网友在线交流。农村学校危房改造、是否禁行电动自行车成了今天交流的热点。
来自海南师范大学的大维先生问:上月29日,一则消息在海南师范大学炸了锅。 学校说在考试前再交不上学费的话,便不能参加期末考试。这就意味着很多穷人家里的孩子因此而导致学业失败。不知人大工委陈主任对此有何看法?
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陈莉答:我认为高校不属义务教育,高校有办学的自主,家庭经济困难的的学生可以申请补助或者减免学费。至于不能参加期末考试是否合理,还有待进一步的了解后才能作进一步的回答。
一位名叫“上学郎”的网友问:最近报纸上登了不少特困家庭的事,有的小孩因为家里没钱上不了学。人大怎么督促政府解决这些问题?
陈莉答:据统计,我们义务教育现在有35万贫苦学生,占在校生的24.1%,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制定了免收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的规定。省市县两级政府都设立了困难学生就学专项资金,而且争取到2007年实现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都能享受免收学杂费和提供免费教科书。
一位名叫“胆小怕事一族”的网友问: 现在我们省农村有很多地方,学校用的是危房,为什么这个问题一直不能解决?
陈莉答:其实我省农村学校危房改造一直在进行中。省政府决定2005年到2007年每年安排1亿元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计划到2007年完成现有校舍危房改造项目。
一位名叫“谁都别拦我”的网友问:电动车到底该不该禁止? 请给说法。
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副主任陈启明答:国家对电动车的管理是有技术规范要求的。海口市交巡警支队当前在街道上查禁的电动车是超排量、超速度、超重量的电动车。
我想谈一下个人的看法,我同意一部分市民的观点,对符合国家规定的电动车要进行管理,不能禁行,因为禁行不符合海口市目前公交发展的现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