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1月7日讯2005年10月22日,黄山市歙县民工吴月明在该县城北旅社深井下作业时遭遇危险,下岗工人焦金涛毅然下井救人,因溺水时间过长及井下深度缺氧出现“脑死亡”(本报11月3日已详细报道),于去年12月8日去世,年仅36岁。 但时至今日,英雄的家人仍没有看到焦金涛“见义勇为”的书面认定及表彰。
据歙县县委常委、徽城镇党委书记王毅介绍,焦金涛住院期间,黄山市总工会及该市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对焦金涛及其家人进行了慰问,充分肯定了他的见义勇为行为,并号召全市职工向他学习,呼吁全社会对其家人给予关爱。歙县政府主要领导也曾去医院看望,要求医院全力抢救。该县还开展了为焦金涛募捐活动,干部群众捐款1.7万元。该县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对焦金涛的妻女在生活和学习上给予了最大的帮助。
焦金涛遇险后,该县主要负责人对其义举给予了肯定;该县政法委负责人也称,2005年年底会对焦金涛的行为给予书面认定及表彰。但时至今日,焦金涛的家人在该县几个部门间跑了几十趟,定性结论仍没拿到。可能是跑的次数多了,个别部门的接待人员态度冷漠,令英雄家人倍感伤心。
焦金涛的妹妹称,“哥哥救人行为已过去50天,去世也快一个月了,大家都说他是英雄,可却没有一个书面的结论。我父母都已经60多岁了,期盼政府能尽快给个说法。哥哥的女儿今年仅7岁,她的成长与教育等也希望得到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注。”
歙县政法委“综治办”负责人告诉记者,焦金涛遇险后,他们曾组成调查组进行过调查,认定焦金涛的行为属“见义勇为”。该县政府县长办公会研究后,对调查结论给予了认定,但还需召开县委常委会讨论决议后,才能对其行为进行书面认定和申报表彰奖励。(吴永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