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日前做出重大决定
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和企业重组
本报讯 (张力峰王欢院)1月6日下午,副省长洪峰在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宣布:省委、省政府日前做出重大决定,对我省高速公路建设体制进行调整和企业重组。
长期以来,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工作体制不顺,政企不分,经营不善,建设速度和工程质量受到不利影响。为了抓住高速公路发展的有利时机,全方位开放高速公路建设市场,规范政企职责、理顺管理关系、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发展活力,省委、省政府就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体制调整和企业重组问题做出决定:在坚持“开放市场,适度竞争;规范职能,政企分开;明晰资产,责权一致”的原则上,对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和企业重组,由省交通厅统一行使高速公路行政管理职能,高速公路企业不再行使行政管理职能。职责调整后的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和新组建的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作为公路建设、运营的主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
据悉,体制理顺后,省交通厅的管理职责包括:高速公路规划、立项、设计等前期工作与计划执行考核;协助企业进行建设项目资本金筹集和申请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建设工期、质量及投资使用监督;项目环境协调和竣工验收;高速公路收费和通行费收支监管;公路养护监管和公路路政管理;高速公路公司增减资本、资产处置和公司分立、合并的核准;积极推进全省高速公路统一收费管理工作。
对调整重组工作的实施和应注意的问题,洪峰强调:一是调整重组工作由省交通厅负责实施,确保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整合重组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二是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协调处理好整合重组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三是做好重组工作中公司资产的审计、评估、资产划归和产权界定,理清资产债权归属,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四是在调整重组过程中要严肃纪律,规范操作程序,坚决杜绝突击花钱、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干部等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