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东方电子希望通过“债转股”或者“发行可转换债券”来解决对广大投资者的赔偿问题;并希望青岛市中级法院调解此案,与投资者和解。代理“东方电子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的山东铭丰律师事务所律师顾文江昨日透露了上述信息。 据悉,在青岛中院的主持下,以东方电子董秘柳尧杰及代理律师为代表的一方,和代理投资者起诉东方电子的山东铭丰律师事务所的另一方近日坐在了一起,就东方电子案进行商谈。东方电子目前的情况是没有钱赔偿广大投资者,当地银行又停止了向企业贷款,致使东方电子的股权分置改革也无法进行,阻碍了企业的发展。东方电子为了长远利益不得不又坐在谈判桌上,想通过与投资者达成和解来解决问题。记者采访了代理南京投资者起诉的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涂勇。涂勇表示,通过“债转股”解决赔偿问题,目前还只是个意向,最终如何解决现在还不一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南京约有170名投资者向东方电子索赔,索赔金额在500万元左右。据悉,青岛中院已要求东方电子在1月25日前拿出具体可行的解决方案,再与投资者沟通,寻找解决的路径。青岛中院明确表示,此案不能再无限期地拖延下去了,希望尽快给投资者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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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子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
2003年1月17日,烟台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东方电子的隋元柏、高峰、方跃犯有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2003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正式生效。第一起以人民法院作出的认定有罪的生效刑事判决为前置条件起诉的案件——投资者诉东方电子案2月8日被青岛中院受理。东方电子案已经涉及投资者约7000人,索赔金额超过3亿元,是目前牵涉投资者最多、涉案金额最大的证券赔偿案。南京日报记者 于世卿 特约记者 陈慕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