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记者1月6日从贵阳市医保中心获悉:为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行,贵阳市进一步加强门诊管理,坚决遏制门诊医疗费不合理消费行为,杜绝医生诱导开药(检查)、患者点名开药(检查)和串换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行为。
根据医保中心行文规定,参保人员在普通门诊就诊时,医务人员必须认真核对人、证、卡(社会保障卡),如有不符拒绝开药、检查、治疗、记账,并扣留社会保障卡,交由医保中心处理。因病情原因参保人员本人不能亲自前来门诊开药的,其委托人须持医保中心出具的委托书,门诊医生方能按规定开药。门诊医师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医疗检查必须符合病情指征、必须有医保专用的门诊日志记录,不得诱导检查或扩大与病情无关的检查;参保病人必须在门诊医师的正确指导下进行必要的医疗检查,不得点名检查或开检查单为他人使用。门诊医师必须因病用药,不得诱导参保病人开药或无病开药。违法擅自使用血液制品和生物制品,所产生的药品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并按3—5倍扣款。
门诊医务人员违反上述规定,医保中心将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通报、取消责任医师为参保病人服务的资格;违规的定点服务机构,除追究医院的违约责任外,视其情节轻重,暂停医院的医保业务,扣医院年度考核分数。违规情节严重的,将建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取消定点资格。参保人员违反规定的,视其情节,分别给予批评、通报、追缴违规医疗费用、暂停享受医保待遇、自行登报公开检查等处理。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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