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陈凤琼)“卫生局只听信医院的意见,置我们的意见于不顾。他们避重就轻!”“妇婴医院外购药事件”的患儿家属昨天早上听取了卫生局的调查报告后,表示“不满意、不认同,与事实有出入”。卫生局的调查报告称,医院外购药品属实,外购药已按剂量用于患儿治疗,医院未从中收取家属“红包”和药商回扣。
患儿的父亲委托广东粤胜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表达他们的意见,他称关键人物“王先生”不知所终,事件就不算水落石出。
患儿的家属称,本来在国内合法使用药品更有保证,既然只有1种药不能在内地买到,就不该舍近求远到香港买4种药。他们还提出另一个疑问:“当时医院在无药的情况下为什么给小孩做手术?”他们认为医生利用了家长救儿心切的心理,承诺手术成功率高以及私下减收5万元,让家长铤而走险同意外购药。
市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病人急需而国内市场上又无法购买到的进口药物,可以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进口。如果私自在境外购买没有国内批文的药物,也就是所谓的走私药,应该视同“假药”。医生购买使用这种药物,可给予行政处理。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可按《刑法》来追究责任。
患者家属还认为对医院有关责任人的处罚太轻。市妇婴医院党委书记麦卫阳认为,卫生局的调查很严谨,处理意见也十分中肯。他认为帮患者购药,医生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擅自帮患者购药和使用药物,确实属于违规操作,医院承认有错。他还认为,患者家属诉诸法律是他们的权利。
市药监局有关负责人透露,珠江医院和妇婴医院的代购药事件“很有关系”。目前省药监局已组成调查组对此进行调查,鉴于关键当事人“王先生”的失踪,卫生局仍在做进一步的调查,公安部门也已介入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