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广东省液化石油气价格一段时间保持高位运行,广大群众尤其是低收入群体反应强烈。广东省物价局7日再次启动价格紧急监管措施,并对涉嫌投机炒作气价的不法行为展开调查。
半个月前已进行干预
广东省自去年12月23日就对液化石油气价格实行临时干预措施。 该省物价局适度控制了液化石油气进口商的批发价和省内三大炼厂的出厂价,并部署全省物价系统开展市场价格检查和启动价格监测日报制度。惠州、中山等地已使用了价格调节基金,用于对经销商和低保户等的补贴。
一周内不得再次调价
为了进一步平抑气价,广东省7日再次出台价格紧急监管措施。紧急措施要求,未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市、县,要严格控制流通环节价格。从进口商或炼厂进货后直接销售给最终用户的,其进销差率(计价基础为合理进货价和运费)不超过7%;销售给非零售商的,其进销差率不超过3%;销售给其他批发商的,其进销差率不超过2%。从进口商或炼厂以外的其他批发商进货后直接销售给最终用户的,其进销差率不超过5%;销售给零售商的,其进销差率不得超过1.5%。零售环节批零差率不超过4%(不包括送气费)。每次调整价格的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
向企业派驻价格监察员
广东省物价局同时要求把民用液化石油气的送气收费列入监管范围。要根据送气距离远近、楼层高低和送气形式等具体实际从严核定送气费标准,不允许燃气经营企业通过提高送气费标准来变相提高气价,不得擅自收取未经物价部门批准的其他任何费用。
实行派驻企业价格监察员制度。广东省物价局委托有关市物价局,从1月6日起向所在地的进口商、炼厂等重点企业派驻价格监察员,及时了解掌握企业购、销、存数量及成本和价格执行情况,每日以书面形式上报省物价局和所在地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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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瓶装液化气价格变动
2005年2—7月份,零售市场15公斤瓶装气价每瓶在71元—73元之间浮动。
8月16日,广州市煤气公司瓶装气价涨至75元/瓶。
进入9月份,在一周内连续出现了两次提价,其中9月1日从75元/瓶涨至77元/瓶,6日再次涨至79元/瓶,之后,一路攀升。
到去年“十一”黄金周前,气价升至85元/瓶,短短一星期后的10月9日,涨至87元/瓶。
11月上旬经历陆续两次提价后,价格保持在91元/瓶的高位。
去年12月初,瓶装气价小幅回落,最低至87元,13日又回升至90元/瓶以上。17日跃升至97元/瓶后,政府有关部门发出95元/瓶的“呼吁价”,但至今价格仍紧逼百元“红线”。(据南方日报)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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