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月8日讯昨天,曾在烟台港集团某公司做吊车司机的高先生向记者反映,去年5月1日,他与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到去年12月31日期满。去年11月9日,公司将他解雇。他找到另一份工作后,公司又以对方是其竞争对手为由,扣押了他的驾照。
记者就此采访了该公司一位陈经理。他说,现在高先生在他们的竞争对手处工作,公司在培训中付出了代价,没理由让他拿着驾照为竞争对手工作。(牟雪辉滕新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