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各地要建平价医院
高强表示,今后将严控大型医院建设规模和公立医院特需医疗服务
新华社北京1月7日电在7日召开的2006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高强在讲话中要求各地建立平价医院或平价病房。
“平价医院”支出由政府核拨
高强说,各地市都应选择部分公立综合医院,作为转换运行机制的试点,建立平价医院或平价病房,主要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等。对“平价医院”实行预算式全额管理,收入上缴,支出由政府核拨。
控制公立医院特需医疗服务
对公立医院开办特需医疗服务要实行必要的调控和干预,用于特需医疗服务的病床数不得超过总床位数的10%,防止盲目扩大特需医疗服务规模。
医院绝不允许见死不救
对于危重病人和需要救助的病人,要坚持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绝不允许见死不救。属于救助对象的,医疗费用通过民政部门救助经费解决;不属于救助对象的,通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等解决。
严控大型医院建设规模
新华网北京1月7日电卫生部长高强7日说,今后卫生部将从严控制公立大型医院建设规模和发展速度,控制医院擅自利用银行贷款和社会融资购置大型医疗设备,抑制医疗规模盲目扩张。
高强表示,认真研究并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要作为“重大历史任务”,力争在“十一五”期间有所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