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石家庄日报7日消息以河北蔚县个体煤矿主刘建峰为首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自1995年始,在当地持枪械故意伤害他人、非法获取经济利益、大肆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一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这一涉黑团伙被河北警方打掉。 此案中,包括县公安局原局长孙文平、派出所原所长梁静峰在内的9名干警,因渎职或参与犯罪活动,被绳之以法。河北保定市法院和易县法院日前分别对除在逃主犯刘建峰之外的24名成员、9名干警作出了一审判决。
派出所长当“黑老二”
保定市法院审理查明,该犯罪团伙中的“二号人物”梁静峰在案发前时任蔚县公安局林业派出所所长,曾经多次组织和参与该团伙的伤害事件。为此,梁静峰因犯故意伤害罪、窝藏罪、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
2002年上半年的一天,梁静峰获悉,赵发承包经营的蔚县粮食局暖泉粮库下属的黑财沟煤矿,经营前景不错。为了达到霸占该矿的目的,遂与团伙中的岳晓东预谋承包该矿。同年10月16日,梁静峰授意岳晓东组织一伙人前去接管蔚县黑财沟煤矿。因未见到赵发,遂强行住在该矿。两天后,双方发生打斗。梁静峰遂找到“大哥”刘建峰,带十几人持镐把殴打黑财沟煤矿的矿工。
公安局长放走嫌疑人
随着案情的水落石出,除梁静峰之外的蔚县公安局原局长孙文平等8名为黑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干警也被揪了出来,目前均已经由易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经审理查明,2003年2月4日,在刘建峰等人制造的一起严重伤害案过后,刘建峰找到孙文平说,打人的张忠等是他的朋友,希望能给予帮忙和照顾。随后,交给孙文平10万元。易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孙文平因犯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一同被判刑的还有蔚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原教导员王飞、民警梁丰富。据了解,另有5名干警因犯渎职罪,同时被易县法院一审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