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省交警总队昨日发布《湖南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纪律规定》,对驾驶人考试中考试舞弊及贿考行为的处罚作出硬性规定。该规定自2月1日起执行。
《规定》中明确,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行为或贿考情节较轻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已通过的其他科目考试成绩无效;情节较重的,在中止考试的同时,依法不予核发驾驶许可并在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