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君辉实习生汪颖)我市拟参照“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设立区县政府制度创新奖,以鼓励区县(市)各级政府部门进行制度创新。这是记者昨日从市政府法制办获得的消息。
建议设奖鼓励政府创新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李殿勋说:“一个良好的政府,不仅要精简、高效、廉洁,还要民主、透明和创新。 ”
李殿勋介绍,市政府去年出台的“三项管理创新制度”,已从今年元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贯彻落实这三项制度,各市级部门、区县(市)政府及各部门,结合自己实际,在制定具体规则时都作了大量创新。
特别是前年以“行政首长问责制”为代表的“创建法治政府四项制度”,入围“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后,不少人士建议参照“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设立我市的区县政府制度创新奖。目前,市政府法制办正在考虑采纳这一建议。
创新奖要接受监督评估
据悉,区县政府制度创新奖,拟对市级各部门、区县(市)政府及各部门、乡镇政府,在政府服务、社会服务、环境保护、社会安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扶贫济弱方面的制度创新进行考核,对其中具有重大价值的创新进行表彰。
李殿勋表示,在评选方式上,市政府法制办考虑对创新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组织相关专家学者进行综合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