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2003年6月1日,赵先生在杭州康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上海万丰客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万丰商务车,但该车却因DVD、电瓶、发动机等多次“罢工”而无法正常使用。
这期间,赵先生曾连续多次向拱墅区消费者协会及工商部门投诉、多次与厂商协商,但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2004年2月底,在消协的主持协调下,万丰汽车对赵先生的车进行了一次召回整修,并答应延长车辆保修期一年。但依然未能解决问题——当年12月,该车又因为后轮刹车抱死导致一次翻车事故。
2005年2月,又发生了发动机不能起动的故障,赵先生向省消协投诉。消协出面召集有关单位和赵先生进行调解,但赵先生提出的换车请求遭到了厂家的拒绝。省消协遂委托浙江方圆公正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所鉴定该车质量。
2005年4月,鉴定结论认为,该车电路经过改动,加装了一只汽车行驶记录仪,而车辆停放10天后发动机不能启动,原因为该车电路所配置的多碟DVD视盘机静态回路电流过大,造成蓄电池严重亏电所致。
在换车请求继续被拒的情况下,2005年6月,车主赵先生向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将康鑫汽车销售公司告上法庭(审理过程中,上海万丰汽车公司主动申请追加自己为第三人参加诉讼)。2005年8月第一次开庭时,车商只认错而不退车;2005年11月第二次开庭时,车商仍然坚持继续维修而拒绝退车赔款(详见每日商报2005年11月10日24版报道)。
车主胜诉:厂商退车赔款
上周,记者最新获悉,这场为期半年的汽车官司——“万丰商务车质量纠纷案”终于有了结果——2005年12月14日,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要万丰汽车厂商退车赔款,车主赵先生获胜。
法院依据“《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浙江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款之规定”,判决原告赵先生向康鑫汽车公司退还所购买的万丰商务车、康鑫汽车公司向赵先生退还全额购车款87000元;同时由被告康鑫汽车公司支付原告赵先生购车所缴税费、道路通行费、排污费、道路综合费等各项损失合计36233元……
至此,被万丰商务车弄得筋疲力尽的赵先生终于看见了希望。他向记者表示,对于这个判决结果表示满意,“这个判决如果生效,将很可能是全国第一例因质量缺陷而被判退车赔款的案例。”
法院认为,原告赵先生和被告康鑫汽车之间的车辆买卖关系清晰,作为卖方的康鑫汽车公司应向买方赵先生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而本案中,赵先生购买了万丰商务车后,在使用过程中多次发生发动机不能启动的故障,虽然经过该车的特约维修站修理,并由万丰汽车公司对发动机不能启动的故障进行了召回整修,但仍然不能排除故障。“车辆经有关部门鉴定后,故障的原因是随车配置的多碟DVD视盘机静态回路电流过大,造成蓄电池严重亏电所致,不能排除该设备制造上的因素,而且在修理过程中也更换过DVD。由于该车的质量问题,使原告买卖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法院认为,家用车辆系高档消费品,按照国家规定,属“三包”商品,经营者按“三包”的内容,对故障未在一定的时间内修复或者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以要求更换或退款。该案中赵先生的万丰商务车已远远超过上述规定的时间和次数,故车主赵先生要求退车、退款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据了解,截至记者发稿时,法院尚未收到被告康鑫汽车公司或诉讼第三人上海万丰汽车公司的上诉状。按照我国法律诉讼程序,判决下达后15天期满,原审法院若未收到诉讼双方任何一方的上诉状,判决将开始生效。
康鑫汽车销售公司一位据称负责处理此案的售后服务经理在电话中向记者表示,此案是否上诉以及如何退车,都由上海万丰汽车公司决定,“我们已经和他们约定好了”,对于上海万丰汽车公司是否会上诉,她表示自己不清楚。
而上海万丰汽车公司负责处理此案的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现在上诉时间都过了,此案最后可能没有上诉,“主要是综合考虑各方面,不能单单从案子本身来考虑,”但他又表示,“有没有上诉还要经过查证,不能肯定。”
据了解,赵先生的车目前尚未退回给康鑫汽车公司,他表示,将于近期向法院申请,由法院来监督执行判决结果。
继续维权:这次要告工商行政不作为
虽然汽车质量维权官司打赢了,但赵先生透露,他的维权行动并没有因此而结束,他将和律师商量起诉有关工商部门。
据赵先生透露,他在案子审结完毕后忽然发现,2003年6月康鑫汽车公司向他出售万丰商务车时根本不具备法人资格,“康鑫汽车当时已经被上海万丰汽车公司取消了销售代理权,并且也没有到工商部门年检,按照规定,两年内未到工商部门年检的,将自动被注销营业资格。而我向工商部门连续多次反映汽车质量问题,他们都推脱责任,连康鑫汽车公司当时已不具备法人资格这一点也没有查明或告诉我,明显的行政不作为。”“如果康鑫不具备法人资格,就没有权利销售汽车。”赵先生说,他的律师正在做起诉准备工作。
据了解,目前康鑫汽车已取得双环汽车和曙光汽车的经销代理权。
(记者唐登涛 每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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