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因医院对患者的病史询问不详细,忽略患者患有心脏疾病,结果致使患者在输液过程中猝死。昨天,记者从二中院获悉,法院终审以医院存在过失为由,判决北京华信医院赔偿患者刘先生家属各项损失7万余元。
二中院认为,刘先生在输液过程中死亡,其尸检报告为急性广泛前壁心肌梗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