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公司宣传册被竞争对手“克隆”
法庭上侵权方对“爱婴之家”书面道歉
【本报讯】保姆公司也要打著作权官司?面对别人的不解,深圳爱婴之家服务有限公司的负责人王新云女士显得理直气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正式下达民事调解书,要求照抄他人设计的宣传册的竞争对手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向爱婴之家公司做出书面道歉。
公司宣传册、合同遭他人“克隆”
爱婴之家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98年的老牌月子保姆公司。在多年的经营过程中,王新云自己设计了一整套独特的宣传册、服务合同以及员工护理工作质量评分标准。这一系列特点鲜明的文书成了爱婴之家的象征,给广大客户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很多老客户的朋友都根据这些文书找上门来要求提供服务。去年10月,王新云不断接到客户的电话,问她是不是在四川大厦开了新的分公司。王新云很纳闷,一打听才知道,原来那里有一家同样从事月子保姆服务的公司,他们所使用的宣传册、合同以及其他与客户之间的资料基本照抄爱婴之家的文书。由于那家公司个别管理人员是从爱婴之家出去的,所以很多人误以为那里是爱婴之家新办的分公司。
侵权方法庭上书面道歉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爱婴之家公司法律顾问张律师前往那家公司进行取证。张律师发现,在这家竞争对手的宣传册中,一些由王新云独创的文字几乎一字不改地搬了上去。张律师认为,爱婴之家在月子保姆领域内不断研究改进、创作更新而制作出来的经营宣传资料享有著作权,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随后,爱婴之家多次与该公司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但对方拒不改正。去年11月,爱婴之家将对方起诉至法院。
今年1月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前主持调解,对方表示马上停止使用涉案的宣传册、服务协议书以及员工工作质量跟踪表等文书,并当场向爱婴之家书面致歉。赢了著作权官司的王新云高兴地说:“别看月子保姆不起眼,这些文书可是凝聚了我在这个行业的心血啊。” |